当前位置:千千小说网>都市言情>道德绑架?笑死,我根本没有好吗> 第313章 合法恐吓信——律师函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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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13章 合法恐吓信——律师函!(2 / 2)

挂断电话后,很快便用微信发给林北一张图。

林北点开查看——

最上方是红色字体“龙城市景岳律师事务所”,还带有一个logo,显示出这份律师函的发出方。

下面便是正文:

“律师函”

“(2024)景岳函字第0139号”

“龙城市景岳律师事务所接受龙城仁爱医院委托,指派本所“郑若海”律师作为代理人,现就委托方与贵方医疗纠纷一事,郑重函告如下:”

“一、贵方陈姝女士,于X月X日X时在仁爱医院做剖腹产手术,手术成功,母子平安,陈女士于X月X日X时治疗终结,办理出院。X月X日X时,陈女士再度入院,经检查发现腹腔内有异物,于当晚做手术取出......但请贵方悉知,此事与仁爱医院并无直接因果关系,不构成医疗侵权。以上事实,均有充足证据予以证明。”

“二、事发之后,院方依法告知贵方解决医疗纠纷的合法途径,然,贵方依旧采取错误的方式,对仁爱医院进行毫无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的指控,包括但不限于:大吵大闹,恐吓威胁,网络曝光等手段,已经严重影响医院正常运转,并侵犯了医院的合法权益,涉嫌网络医闹,本律所已进行证据固定,院方保留追究贵方法律责任的权利。”

“三、本着仁爱的心态,仁爱医院有诚意与贵方协商解决此事,但须贵方下架视频并公开道歉,如协商无法达成一致,将采取进一步法律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,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,索取赔偿。”

“特此函告,望贵方所有人员慎思,并妥善处理。”

“龙城市景岳律师事务所”

“公章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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