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面雨还在下,沈曦半夜惊眠,听见窗外滴滴答答的雨声。 这场雨对她而言是灾难,自从三年前那场中秋宴后,每逢雨天,便她只能躺下,不能行动。 脊髓里深刻的痛感强烈地证明它的存在,又在不断试探她的底线。很多时候,她情愿使自己骨肉分离。 但是不能,她不是扁鹊,没法剥开自己的血肉,取出一节节骸骨,看一看它们是不是黑的彻底。 所以她只能忍耐,等着风雨悄悄离开。 像三年前中秋佳节的夜晚。 那晚,谁也救不了她,因为是她的愚蠢害了她。 陛下没有采纳她的建议,但是认同她身为百姓使用御前告状的权利。 她初窥圣心,便已输得彻底。 戏文里有写,那些哭哭啼啼告御状的女子来到御前,首先就要上刀山下火海。 只有证明了自己的信念坚定,冤屈属实后,她们的案件才有机会被重新受理。 天下冤案千千万万种,人人都来申冤,人人都有自己的天理。 所以本朝定下规矩,凡越级上报者,刑杖五十。 她们真傻,包括她。 她想,她当时是怎么说来着? “若可证沈家清白,草民一人死不足惜。” 所以她真该死啊,应该在当时,中秋宴前,第一次入狱的时候没有痛苦的死去。 她在求山中的老虎去救一只猫,又忽略了老虎嘴角的猫毛。 还有那一地的狼藉。 “没必要。” 有人告诉她。 “你从小当作男儿长大,再以男儿身死去,没什么不好。” 是谁?是谁说的? 她想起来了,是陆行。 沈曦被打的半死不活后,就被人送回了北镇抚司。 旁人禁行之地,她已经来了第二次,牢房布局大体如前。 原本就是锦衣卫的案子,如今绕了个圈,兜兜转转连主审人也没变。 这已经证明了陛下的态度。 陆少知走流程看望她,第一句话不是审问。 “如意公主向陛下请求,行刑时全衣冠。” 陛下行伍出身,连带如今的朝廷也是重武轻文。 二十年前有大臣忤逆,当今圣上命人扒了裤子,当庭杖责。 文人重颜,那位被人抬回家后,竟然羞愤而死。 元晓请求全衣行刑,是在遵守诺言,保全沈家大公子的名字。 沈曦想问他,“怎么,现在该当公主的狗了。” 但此刻她的四肢好似残缺,连看他一眼的力气也没有了。 “锦衣卫只忠于陛下。” 陆少知如有所感,他蹲下来,掀起她衣摆的一角。 沈曦下意识的一躲。 衣服牵扯着皮肉,看着是血淋淋的疼。 “你昏迷的时候也是我替你上的药,”他说,“伤口不处理好,会流脓会腐烂。北镇抚司接纳了许多身体散发恶臭味的犯人,如果你不怕,可以去看。” 药膏是冰凉的,与之相反,血肉狰狞之处是火辣辣的疼。一重冰,一重火,在某刻催化成一种奇怪的痒,三种独特的感受合在一起,冲击着她的颅顶。 “别动,我可不想碰到什么奇怪的地方。” 如果躺下的是男人,是他的兄弟,如果乱动,他一定会给他们一脚,或者拍一下他们裸露的表层以视惩戒。 但沈曦是个女的,一切多余的动作都变得暧昧,或者说趁人之危。他只能给予口头上的惩戒,扬起的手掌自高处落下,寻找到一个不那么“趁人之危”的距离。 上药的位置很特殊,饶是陆少知,此时也生出些许的难堪。他尽量把目光投递别处,好似掩耳盗铃。 他看向沈曦,看她的眼睛。 很漂亮的一双眼镜,浅色的瞳孔,从前像初春的溪水,但经历两次牢狱之灾后,它浮出丝丝死气。 “陛下不知道你是男是女,”他说,“所以这几天如果你不想伤口溃烂的话,让第二个人进来的话,只能有求于我。” 好像也只有这个时候,她的睫毛微微颤动。 她的嘴唇上下张合,声音很低,只有凑近了,他才能听见。 她在问,为什么。 什么为什么? 锦衣卫只忠于陛下,他为什么欺上瞒下,做一件对他来说